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现将规定草案及相关说明在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www.eastday.com)、新民网(www.xinmin.cn)、上海人大网、“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2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三处;邮政编码:200003 (二)电子邮件:fgwlfsc@163.com (三)传 真:63586556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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