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事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是参与全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平台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现实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做出重要指示,在多个国际场合阐述了应对气候变化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性。 为更好的应对气候变化,聚焦绿色低碳发展,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中和愿景为导向,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助力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防控作用,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环评”)中碳排放评价工作,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建设项目环评中碳排放评价的一般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指南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订。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秦勇军、王尧、王姝、许君、尹梅、苏晴、樊昌井、柯安、秦永亮、张纯臻、胡远、刘莹、赵庆虎、朱小龙、王雷。 本指南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解释。
本指南适用于重庆市域内的钢铁、火电(含热力)、建材、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含石化)五大重点行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适用范围见附录A。 其他行业的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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