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控制城市港口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以保障港区内外居民和工作人员有一个安静的环境,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海港和内河港港区范围和江河两岸邻近地带受港口设施或交通工具辐射噪声影响的住宅、办公室、文教、医院等室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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