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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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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概览
一、工作目标
• 时间节点:
• 2018年底前:完成设区市城市水源地专项整治
• 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专项整治
• 核心任务:完成“划、立、治”三项工作(划定保护区、设立标志、清理违法问题),确保水质安全。
二、工作内容
1. “划”:依法划定或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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