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包头东方希望铝合金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蒙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霍晓东、贾向春、敖其尔、丁玉海、涂伟伟、冯平、张俊伟、温丽、杜晓丹、姚继红、毕超、耿强、阴晏斌、李坤泽、文军、薛少波、吴庆春、高飞、孙杰、陈志伟、李奥博、王远航。
本文件规定了电解原铝液半连续铸造生产变形铝合金圆铸锭的设备要求、主要原辅材料、工艺流程、生产工艺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解原铝液(原材料中占比不少于50%)半连续铸造法生产变形铝合金圆铸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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