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济宁丰业机械有限公司、兖州区安监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泉林、高凤东、徐鹏宇、秦宪法、冯波、范长华、王传坤、龙国栋。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进行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和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或年生产总值在200万以下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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