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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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发布日期 2025-04-16
实施日期 2025-04-1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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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是中国政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该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旨在明确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有效配置。以下是对文本内容的分析:
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类型和准入要求
禁止准入事项经营主体不得进入,政府不予审批、核准,不办理相关手续。
许可准入事项地方各级政府需公开法律法规依据、技术标准、许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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