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 部分:总则; ——第2 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 部分:加油站; ——第4 部分:石油库; ——第5 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第6 部分:食品制造企业; ——第7 部分:饮料制造企业; ——第8 部分:纺织企业; ——第9 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第10部分:木材加工企业; ——第11部分:家具制造企业; ——第12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 ——第13部分:机械制造企业; ——第14部分:汽车制造企业; ——第15部分:仓储企业; ——第16部分:印刷企业; ——第17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第18部分:燃气供应企业; ——第19部分:环卫从业单位; ——第20部分:科研单位; …… 本部分为DB11/T 1322的第20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北京环境特性研究所、北京遥感设备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贾海江、汪彤、吕良海、吴芳谷、方向明、赵明、马耀丽、丛山、李隆庭、韩志忠、胡玢、王小雷、庞雷、张积锐、徐亚博。
本部分规定了科研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通过从事化学实验、生物实验、物理实验开展科学研究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其他科研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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