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厅纪检监察组,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直属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经生态环境厅第20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2月7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