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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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6501/T001-2018
发布日期 2018-04-12
实施日期 2018-04-22
适用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自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加强对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管理, 促进燃气锅炉生产、运行车!l污染防治技术的进步,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按照GB厅1. 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是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
准时, 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光武、烘雯、闰静、朱英杰、张肤、武彤冉、罗志云、王勇、石爱军、贺洪燕、王掘。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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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DB6501_T001-2018乌鲁木齐市地方燃气锅炉排放标准.pdf 【1.71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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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DB6501/T001•2018乌鲁木齐市地方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是一份由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与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的文件,旨在规范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以保护环境和防治污染。以下是对该文件内容的分析:
1. 发布与实施日期该标准于2018年4月12日发布,并于2018年4月22日起正式实施。
2. 目的与适用范围
旨在贯彻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管理。
适用于乌鲁木齐行政辖区内以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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