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昌新文、刘颖涛、赵波、王贵军、石铁。
本文件规定了常见忌水性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救援行动和行动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常见忌水性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处置行动,其他专职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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