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城管委、建设局)、水利(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农业)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地下水安全,现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附件:1.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技术要求 2.加油站防渗改造核查要求 3.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公布技术要求 4.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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