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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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文件编号 工信部公告2016年第74号
发布日期 2016-12-29
实施日期 2016-12-29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事中事后管理,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我部对《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7号)、《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2〕49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公告。

 

附件:1.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2.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2月29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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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pdf 【0.30 M】 下载  |  查看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pdf 【0.1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是两个相互关联的文件,旨在规范废钢铁加工行业的发展,提升行业水平,确保企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下是对这两个文件内容的分析: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分析: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旨在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的准入管理,规范行业发展。
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
2. 管理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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