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根据河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业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限值、油烟去除效率,适用于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鲁冀、梁亦欣、孔德芳、孙鹏、张志华、庞龙、安洁、王燕飞。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张培、靖中秋、张长。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6月8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6月8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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