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42/T 1055-2015《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条件评估规范》,与DB42/T 1055-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了文件的适用范围; ——取消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定分级的要求; ——更改了“专职教师”和“专职管理人员”的定义,增加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兼职教师”的定义; ——增加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急管理的要求; ——增加了网络培训及其档案管理的要求; ——增加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内部教育培训的要求; ——增加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常态化防疫的要求; ——增加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持续改进、闭环管理的要求; ——更改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人员管理的要求; ——更改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场所和设备设施的要求; ——更改了培训过程管控的要求; ——更改了培训教学研究的要求; ——更改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后勤保障的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教育训练处、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崑彦、李敬、李茂军、王劲松、刘波、张雪燕、王浩、李韵秋、虞亦、徐曲邓桐伟、沈星、展之发。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 年首次发布为DB42/T 1055-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联系电话:027-87310718;邮箱: 515189069@qq.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教育训练处,联系电话: 027-87310718;邮箱:515189069@qq.com。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建设、运营、管理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责、制度化管理、场所和设施、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内部教育培训、培训过程管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与持续改进8个管理要素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机构的建设、运营、管理。其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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