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鄂尔多斯市绿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本文件提出了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及标准溶液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通过资质认定的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及标准溶液的管理。其他类实验室可参照本文件进行管理。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