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免罚事项清单

浏览次数:2,958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并环函〔2021〕85号
发布日期 2021-07-01
实施日期 2021-07-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太原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市综合执法队、各生态环境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太原市司法局转发《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复制推广“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的通知》(晋司函〔2021〕32号)相关要求,我局将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免罚事项清单整理汇总,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免罚事项清单》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并环函〔2021〕85号 附件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免罚事项清单.pdf 【0.4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免罚事项清单概览
核心内容: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为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对12类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在符合条件时免予处罚。
重点免罚事项
1. 未批先建
适用条件施工初期、可补办环评、无污染后果、主动停止建设。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
2. 未备案环评登记表
适用条件3日内改正且无污染后果。
3. “未验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猜你喜欢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部令第15号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31572-2015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广告资讯
评论 2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