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富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绿家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瀚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油途智慧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佛山市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中心、广东省中环协节能环保产业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海亮、刘理祥、杨云广、邱胜群、向运荣、廖敏劼、黄炯、刘长胜、王乐、李荣光、李长东、余海军、陈光耀、王辉传、曾世强、周相武、吴浪、董杨、冼尚德、檀笑、张嘉敏、胡健明、林仰璇、王望龙、刘卓芳、荣涛、钟晨、蔡彬、陈晓丽、任婷艳、杨虎城。
本文件提供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的一般要求、经营要求和管理要求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单位收集行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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