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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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佛环[2019]32号
发布日期 2019-02-28
实施日期 2019-02-2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佛山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及三水区环境保护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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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7.7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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