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Self-monitoring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Thermal power generation and boi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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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技术规范
文件编号 HJ820-2017
发布日期 2017-04-25
实施日期 2017-06-01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火力发电厂及锅炉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火力发电厂及锅炉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 年4 月25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 年6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火力发电厂及锅炉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独立火力发电厂和企业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的自行监测,及排污单位对锅炉的监测;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和锅炉。
排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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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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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火力发电厂及锅炉自行监测的技术指南,旨在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火力发电厂及锅炉的自行监测工作。以下是对文本内容的分析: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独立火力发电厂和企业自备火力发电机组的自行监测,以及对锅炉的监测。不包括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和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GB 13223、GB 13271等国家标准和HJ/T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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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T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 HJ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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