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莆田市工信局: 为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现将《福建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及评估指南(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们反映。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商务厅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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