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 30616-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用香精》。 本标准与GB 30616- -201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食品用香精、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食品用香精辅料、液体香精、乳化香精的定义;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的定义; 修改了标准样品、浆(膏)状香精、拌合型粉末香精的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胶囊型粉末香精的术语; 修改了“3.1 原料要求”; 修改了香味、水分、过氧化值粒度、千倍稀释液稳定性、重金属含量砷含量的检验方法; 修改了“4 标签”; 增加了附录A“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的原料和工艺要求”和附录D“食品用香精辅料 乙酸异酸蔗糖酯的质量规格”; 修改了附录B食品用香精中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 a) 表B.1中增加了明胶的INS编码; b) 表B.1中增加了三乙酸甘油酯、柠檬酸三乙酯和异丙醇; c)表B.2中增加了对羟基苯甲酸乙酯钠.DL酒石酸的CNS编码; d)表B.2中增加了迷迭香提取物脚注; e)表B.2中增加了DL-苹果酸的CNS编码和INS编码; {) 表B.2中增加了DL-苹果酸钠的INS编码; g)表B.2中删除了甜菜红、高粱红、柑橘黄、天然胡萝卜素、木糖醇、罗汉果甜苷、赤藓糖醇。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用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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