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字[2012]76号
发布日期
2012-06-14
实施日期
2012-06-14
适用区域
河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进一步加强PM2.5监测防治工作,着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PM2.5监测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原文附件
关于加强PM2.5监测防治工作的通知_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字[2012]76号.pdf
【0.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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