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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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2-11-25
实施日期 2022-11-2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省委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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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决定概览
核心目标: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2. 实施原则全省统筹,先立后破,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3. 党的领导各级政府将“双碳”工作纳入重要任务,压实责任。
二、工作机制
组织领导纳入发展规划,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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