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吉林省气候中心、长春市环境保护局九台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宏刚、刘莉、焦为屹、郭传新、杨雪艳、周忠志、梁启、赵忠林、单丹、陈瑜、娄大伟、赵红玉、李杨。
本标准规定了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与管控的术语和定义、划定范围、秸秆禁烧区确定、秸秆禁烧区核定、划定成果、管控要求和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划定与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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