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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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2012
发布日期 2012-02-29
实施日期 2012-07-01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2月29日

    新华社北京2月29日电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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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_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54号2012.pdf 【0.1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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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本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修改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2月29日通过,并由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公布。修改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文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修改了法律中的部分条款,以更好地纳入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明确了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
2. 强化了清洁生产推行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包括确定清洁生产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以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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