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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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办环评[2016]32号
发布日期 2016-04-08
实施日期 2016-04-08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目前,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已结束,经研究决定,废止2012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

  特此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4月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4月8日印发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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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_环办环评[2016]32号.pdf 【0.11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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