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广和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山东省民用建筑上的应用,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 11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 2. 术语; 3.基本规定; 4. 建筑设计; 5.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 6. 施工安装与调试; 7. 工程验收; 8. 运行与维护; 9. 节能环保. 效益评估。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调整和补充了术语、基本规定、建筑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施工安装与调试、工程验收、运行与维护的章节及技术内容;2.增加了节能环保效益评估章节; 3.增加了太阳能集热器年平均集热效率计算方法;4.调整了山东省不同倾角和方位角的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补偿比等资料。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地址:疥南市卧龙路128号,联系电话: 0531-51765568)。 . 本标准主编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三齐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桑乐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宏力天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范学平 楚广明 崔艳秋 徐响 乔梁 张瑞晶 赵维伟李恒索 李方军 赵中强 苏士强 闫芳 李广惠 胡志彪 袁学良 王庆松 高岩 刘达光 马保林 刘斌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刁乃仁 王春堂 丁海成 李当生 孙波 刘洪令 万成粮 王俊增
1.0.1为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与民用建筑-体化的设计、施工安装、工程验收和运行维护,使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全可靠、性能稳定、节能高效、与建筑协调统一,保证工程质量,结合山东省地方特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既有民用建筑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的设计、施工安装、工程验收和运行维护。 1.03新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工程应纳入建筑工程管理,统-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1.0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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