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内蒙古地方标准“广覆盖、高水平、提实效”的目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 2018-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 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自治区质监局在“绿色标准、生态标准、节能标准、 提质增效、品牌建设、优质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7个领域制定了内蒙古地方标准指南,为今后我区标准化部门制修订地方标准提供立项的方向。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制修订地方标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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