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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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部令第39号
发布日期 2016-06-14
实施日期 2016-08-01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

  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绍史

  公安部部长 郭声琨

  2016年6月14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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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_ 部令 第39号.pdf 【0.3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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