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属性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浏览次数:2,999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函文解释
文件编号 环办政法函[2017]573号
发布日期 2017-04-17
实施日期 2017-04-17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暂无相关说明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属性认定有关问题的(环办政法函[2017]573号).pdf 【0.23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关于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情形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政法函[2016]219号 (匹配度 0.844)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办环评函[2019]456号 (匹配度 0.770)
  • 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办大气函[2016]1609号 (匹配度 0.744)
猜你喜欢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31572-2015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836-2017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549-201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