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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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沪府办规[2021]16号
发布日期 2021-12-22
实施日期 2022-01-01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2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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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0.4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上海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概览
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完善上海市抢险救灾机制,规范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
适用范围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引发、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认定、建设及监督管理活动。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定义
指因突发事件引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或已经造成严重危害,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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