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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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苏政办规[2023]6号
发布日期 2023-04-28
实施日期 2023-06-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要求,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动物防疫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加强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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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意见.pdf 【0.2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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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江苏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意见概览
一、文件背景
目的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生态及公共卫生安全。
依据《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目标要求
总体原则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
核心任务建成覆盖猪牛羊禽的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生物安全、生态环保和全程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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