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局机关各科室,潮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为依法、科学、合理设置我市入海排污口,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了《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入海 排污口设置的备案制度(试行)》,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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