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或减轻化肥使用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化肥环境安全使用的原则、污染控制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2010 年 3 月 8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0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化肥环境安全使用的原则、控制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种植业化肥环境安全使用的监督与管理,也可作为农业技术部门指导作物生产科学施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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