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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环保核查工作制度有关问题解释的复函_环办函[2015]20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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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为来自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的官方文件,文件编号为环办函[2015]207号,日期为2015年2月10日。文件主要内容是对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的关于环保核查工作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和指导。以下是文本内容的主要点:
1.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文件提到,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环保部门将按照“减少行政干预、市场主体负责”的原则,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各级环保部门不再组织开展上市环保核查。
2. 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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