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唐山市水利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迁西县水利局、迁西县恒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好、孟凡超、吴秀芳、刘荣强、张冀、张伟、刘金喜、刘长满、刘印胜、吴 海生、陈海涛、马小京、贾秋蕊、孙冬红、刘伟。
本标准规定了水蚀经济林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的规划、设计、施工、管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蚀经济林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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