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马鞍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马鞍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安徽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翟克克、童孝波、俞纯、朱世定、李少芝、唐春潮。
本文件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方式、结果。 本文件适用于市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对各级机构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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