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0-05-15
实施日期
2020-07-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吕梁山区是黄河中游重要的生态涵养区,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实践,是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快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作出本决定。
原文附件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pdf
【0.87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一号) (匹配度 0.717)
- 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二号 (匹配度 0.710)
- 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 (匹配度 0.703)
猜你喜欢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