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长治市水利局提出、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长治市水利标准化技术专家组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治市水利发展中心、长治市水利学会。
本文件适用于长治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管理的中小型水利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其他水利建设工程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内容,统一了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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