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6年7月31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收藏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