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240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琼府〔2017〕51号
发布日期 2017-05-26
实施日期 2017-05-26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海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时期,在各市县、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的艰苦努力下,我省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能源需求将保持刚性增长,节能减排工作依然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对此,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要保持清醒认识,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节能减排的关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各市县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政府每年将组织开展市县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本领域、本系统节能减排的具体推进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和进度要求,强化考核问责,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海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pdf 【0.39 M】 下载  |  查看
附件.pdf 【0.1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海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概览
一、总体目标
核心目标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0%,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598万吨标准煤以内。
污染物减排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1.9%。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与2015年持平。
生态环境保持大气、水、土壤质量全国领先,淘汰落后产能。
二、重点领域措施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海南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 琼府办[2016]223号 (匹配度 0.737)
  • 海南省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琼府办[2016]73号 (匹配度 0.725)
  • 海南省水务发展“ 十三五”规划 琼府办[2017]77号 (匹配度 0.715)
猜你喜欢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15618-20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