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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政办秘〔2021〕6号《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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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概览
核心内容
1. 预案定位
• 省级专项预案,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或跨省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 涵盖大气、水体、土壤污染及辐射事件(除重污染天气和特定辐射事故)
2. 组织体系
• 领导机构:省政府为最高指挥,设省级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分管副省长)
• 执行机构:指挥部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
• 分级响应:市县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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