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按部分发布: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以吸附法为主体; ——第3部分:以生物法为主体。 本部分为本文件的第2部分:以吸附法为主体。 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工业大学提出。 本文件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泷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萌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瑞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天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永康市铭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克利尔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德清华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永康市创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永康市广坤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永康市中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京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於建明、成卓韦、孟捷、蔡少卿,华俊杰,刘莹、陈莹钧、曾鲁燕、吴仁余、项万根、凌宏兴、楼楠、黄康康、陈柏校、夏玉坤、何小瑜、王成、周皓、陈官士、吕晓阳、陈祝华。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以吸附法为核心的协同处理技术处理工业低浓度有机废气的术语和定义、处理技术要求、总体要求、工艺设计和运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以吸附法为核心的协同处理技术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的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参考依据。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2
收藏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