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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业环境保护办法(1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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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业环境保护办法概览
核心目标
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防治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海省境内所有与农业环境相关的活动单位和个人。
主要内容
监督管理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 农业部门职责包括政策执行、规划制定、事故处理、生态农业推广等
• 实行农业环境监测和监察员制度
• 对农业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环境评价制度
保护与防治措施
• 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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