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标[2006]7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选址;5 总体设计;6 垃圾接收、输送与预处理;7 堆肥工艺;8 检测;9 辅助与公用设施;10 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11 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修订了标准名称; 2 对堆肥处理原料的适用范围作了补充; 3 补充和增加了适用于所有高温好氧堆肥工艺的技术内容; 4 新增了基本规定、总体设计、垃圾接收、输送与预处理、检测、辅助与公用设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工程施工与验收的章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济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研究所(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济大学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弃物管理署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何品晶 邵立明 吕凡 徐文龙 方建民 郭祥信 章骅 屈志云 卢成洪 翟力新 王沛 王丽莉 付钟 陈世和 李国建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陈朱蕾 陶华 罗启仕 冯其林 陈海滨 史家樑 张束空 常志州 周立祥 张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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