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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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发布日期 2022-05-11
实施日期 2022-07-01
发布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22年4月22日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唐仁健
2022年5月1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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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概览
1. 基本信息
颁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施行时间2022年7月1日起
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 核心内容
适用范围覆盖畜禽饲养、屠宰、经营等全流程的病死畜禽处理
处理对象包括7类需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产品(如染疫死亡、检疫不合格等)
处理原则强调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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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农办牧[2024]25号 (匹配度 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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