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 号)提出强化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指导,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和规划审批机关采纳的,其入园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 号)再次明确简化一批报告书(表)内容。为指导我市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内容简化工作,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以污染影响为主要特征的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简化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简化条件及内容。 本指南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 本指南起草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指南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解释。
本指南适用于入驻产业园区内,以污染影响为主要特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简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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