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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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盐政办发〔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03-03
实施日期 2021-03-0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盐城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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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pdf 【8.1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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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盐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概览
、适用范围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划分五种功能区类型(0、1、2、3、4类)。
适用于盐城市中心城区,涉及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交通等区域。
、区划范围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为基础,面积约433平方公里。
实际划分面积192.09平方公里(不含绿地、水域等特殊用地)。
机场区域噪声单独管理,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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