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保护总站、内蒙古农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美丽、佈和、汪瑞仙、乔磊、史小红、胡永宁、刘禹、赵胜男、孙标、冯海叶、白雪莹、朱琳。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公园的规划与管理、设施建设、科普宣教、保护修复等建设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已经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公园,其他级别湿地公园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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